大商所就玉米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期权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市场意见,进一步完善玉米期权合约,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和功能发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于12月28日发布通知,就玉米期权合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据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的内容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公布了合约起草说明。有关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1月3日前反馈至大商所。
根据此次公布的玉米期货期权合约(下称“玉米期权”)征求意见稿,玉米期权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10吨)玉米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与玉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合约月份为1、3、5、7、9、11月;行权价格覆盖玉米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1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元/吨;1000元/吨<行权价格3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0元/吨; 行权价格> 3000元/吨, 行权价格间距为40元/吨。行权方式为美式期权,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大商所交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玉米期权合约的设计旨在使其更好的发挥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功能。大商所于2017年3月31日上市了国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豆粕期权的成功上市和平稳运行,对大商所期权业务规则和技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有效的检验,为玉米期权的研发上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玉米期权与豆粕期权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充分借鉴了豆粕期权的成功经验,合约设计思路基本一致,但由于标的期货的差异,玉米期权的合约月份和交易时间与豆粕期权不同。同时,结合玉米期货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保证流动性,保障期权市场功能发挥,在行权价格与行权价格间距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地设计,以促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据了解,在期权研发过程中,大商所与业内专家、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产业企业以及市场各类投资者进行了多次研讨论证,不断完善期权合约内容。通过开展玉米期权仿真交易,让投资者熟悉玉米期权的相关合约规则,验证了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等各环节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该负责人指出,此次对玉米期权合约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交易所将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玉米期权合约,为玉米期权顺利上市、平稳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同日,大商所还发布通知,将《期货公司豆粕期权业务指南》、《豆粕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分别更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指南》、《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以使其适用于玉米期权等更多期权品种。据了解,修改后,两部业务指南整体框架基本不变,主要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进一步扩大了两部业务指南适用的期权品种范围,并根据最新业务规则和系统功能相应更新调整。修改后的业务指南将于2019年1月2日正式实施。
郑商所就棉花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为汇聚市场各方智慧,确保棉花期权合约设计科学合理,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12月28日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市场各方对棉花期权合约的意见和建议。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郑商所第二个研发上市的农产品(000061,股吧)期权品种,棉花期权在稳定涉棉企业生产经营,促进棉花产业提质增效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期货市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等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郑商所多次组织产业企业、投资机构、期货公司及做市商等召开论证会,对棉花期权适用的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梳理和研讨,认为郑商所期权规则体系具有通用性,能够满足棉花期权上市需要,棉花期权除合约若干条款具有一些差异化设计外,均与现行期权规则制度体系保持一致。因而,此次公开征求市场意见的内容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此次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日。
在棉花期权合约设计过程中,郑商所遵循了“国际惯例与国内实际相结合”的设计原则。棉花期权合约类型、交易单位及报价单位等条款设计,借鉴了国际期权市场的惯例,体现了期权产品的本质。根据棉花期现货市场运行特点,郑商所对最小变动价位、行权价格等合约条款进行了差异化设计,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在棉花期权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价格及行权方式等条款设计中,以守住风险底线为前提,兼顾了市场流动性,并参考了白糖期权市场运行经验。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棉花期权交易单位为一手棉花期货合约,方便投资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棉花期权合约月份规定为两个近月及持仓量超过5000手的活跃月份,能够满足市场避险需求,有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棉花期权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三个交易日,尽量满足产业客户套保期限需求,又避免给交割月运行带来风险;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和白糖期权市场经验,棉花期权行权方式设置为美式,期权买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权。
与白糖期权相比,棉花期权合约具有三方面较为明显的个性化设计。一是棉花期权最小变动价位相对更小。棉花期权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仅为棉花期货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的1/5。从白糖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浅虚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这些期权合约价格变动约为标的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的1/5。按照这一比例关系,棉花期权最小变动价位设计较为合理。有助于提高报价精度,降低滑点损失。
二是棉花期权行权价格合约数量增多。根据棉花期货价格波动相对较大的特点,棉花期权首日将挂出6个实值、1个平值和6个虚值期权,确保覆盖次日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随着棉花期货价格变动,若实值或虚值棉花期权数量不足6个,郑商所将增挂新的行权价格对应的期权合约,以及时满足企业套保等交易需求。
三是针对性设置棉花期权行权价格间距。近年来棉花期货交易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棉花期货价格主要在10000元/吨至35000元/吨区间内波动,目前在15000元/吨左右波动。借鉴白糖期权设计思路,适当扩大价格区间,以10000元/吨和20000元/吨为分界点,分别设置100元/吨、200元/吨和400元/吨的行权价格间距。棉花期权行权价格间距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到2%之间,与国际成熟市场商品期权基本一致。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棉花期权市场建设需要各方群策群力,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棉花期权合约,确保上市后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
上期所就天然橡胶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12月28日发布通知,就天然橡胶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期权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
根据此次公布的天然橡胶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天然橡胶期权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天然橡胶期货期权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与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合约月份与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1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10000元/吨
业界普遍认为,上市天然橡胶期权有利于促进天然橡胶行业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增强我国定价影响力,有利于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有效而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对天然橡胶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