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12月20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报告称,12月13日至12月19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7元/吨,环比上行1元/吨。从环渤海六个港口交易价格的采集计算结果看,本报告期,24个规格品中,价格上涨的规格品数量增加到了8个,涨幅均为5元/吨,其余16个环比持平。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分析认为,以下四点是环渤海地区煤炭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一周时间,六大电力集团沿海电厂煤炭日耗持续运行于70万吨以上,并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季节性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二是,时值年末节点,煤炭主产地年度生产任务基本完成,煤炭生产积极性下降,坑口地区煤炭库存明显下滑,支撑主产地煤炭价格企稳回升,个别地区坑口价格上涨10元/吨左右;三是,本周期中小户煤炭发运受限,环渤海港口煤炭铁路调入量出现小幅减少,港口存煤结构性短缺问题持续存在;四是,12月18日,动力煤期货1801合约价格一度触及698.8元/吨,创动力煤期货价格的历史新高,该合约临近交割,对现货价格示范效应较强,反映出煤炭市场看涨预期强劲。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12月20日,沿海电厂合计煤炭库存跌至1100万吨以下,传统消费旺季叠加煤炭库存制度实施节点的临近,下游补库需求提升,对价格的接受度同步上涨,支撑沿海煤炭价格走强。
针对近期供暖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全力保证煤炭资源供应,保证燃煤供热机组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地群众的取暖习惯,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价格垄断行为;加强供暖供气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切实规范“煤改气”“煤改电”领域价格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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