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有利于降低水电等电价,进而降低成本加成定价的工商业电价。降低工商业电价就必须降低附加在电价之上的各种税费;降低总成本的关键是引导电源建设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电源点建设,同时加快电网输配改革,提高直供电和分布式供电的比例。
可以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早在2016年8月份,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目标是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企业总成本的关键,一是显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如信息、物流、能源等生产成本,以及间接成本,如各类税费和用工“五险一金”等企业负担;二是隐性成本,主要是政企关系维护成本和企业转型升级成本。只有两类成本同时关注和有效降低,才能营造出实体经济“万物生长”所需要的大环境和大气候。
■本报记者 苏诗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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